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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水泥企业要在2024年底前完成这项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5-27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253号提案的答复中提到,河南省率先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排放量较改造前减少60%以上,41条水泥熟料生产线采用SCR等高效脱硝治理技术,在同行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取得积极减排效益。

 河南省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全工序、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年底前,长流程和短流程钢铁企业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和中钢协公示;水泥、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取得明显进展,50%左右的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相比国家层面的规定时间,河南的完成时间更加提前,因此,水泥企业要尽快行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此前,河南省出台规定,全省水泥企业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其全部网购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实行用电加价政策。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方式”其中一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两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加价0.03元;三项均为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加价0.06元。由此可见,越早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越能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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