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自治区支持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公平性审查意见的公告。
建材产业是建设基础设施、改善人居条件、治理生态环境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在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为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区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水平,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资源整合
1.加快西藏朗县高争建材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建设,服务重大工程、加快提升区内配套产业和生产能力。(责任部门:林芝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加快八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15万吨水泥熟料产能项目投产。有序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存量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推动水泥熟料生产线实际产能和备案产能统一。(责任部门:相关地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
3.支持区内水泥企业开展重组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保障重大项目水泥供给。(责任部门:拉萨市人民政府、日喀则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加快日喀则市南木林县茶尔乡森丁村花岗岩矿开发利用项目、萨迦县扎西岗乡玉萨村花岗岩矿开发项目落地。(责任部门: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财税支持,提高融资效率
5.支持符合条件的建材企业申报绿色工厂、绿色建材产品,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企业、绿色建材生产骨干企业,利用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升规入统和获得国家、自治区相关认定的建材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建材企业开展水效率提升工作,对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20%水资源税。(责任部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水利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支持建材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利用国家“两新”政策、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建材企业数字化转型、节能降碳项目予以支持。(责任部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